生前贈與省下195萬元卻藏稅務陷阱!房地合一稅最高恐多繳486萬元

發佈日期:2026/10/16  【好房網】
早期重男輕女的年代,對於遺產的分配,女性往往被迫辦理拋棄繼承權,讓男性獨享繼承權利,或是女性僅分配少數遺產,大部分由男性繼承。而在男女平權的時代,很多女性則希望藉由父母預立遺囑,或是直接辦理生前贈與,取得應有權益,避免日後繼承時發生變數。

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,個案的父親有1戶市值近1500萬元的公寓,配偶已經往生,育有一男一女,日前女兒希望透過父親預立遺囑的方式,將這戶公寓登記到她名下,但是擔心哥哥未來主張「特留分」,因此最後想採用生前贈與,避免夜長夢多。

女兒想獨得父親房產 生前贈與真划算? 

鄭文在解釋,若辦理生前贈與,契稅、增值稅及贈與稅約需180萬元;如果預立遺囑辦理繼承登記,則免納契稅、增值稅及贈與稅。 

未來如果哥哥如果主張特留分,以1500萬元市價計算,1500乘4分之1(應繼分的2分之1)等於375萬元,約可以省下195萬元的費用。 省下195萬元稅費 房地合一稅恐成反轉關鍵 再經過詳查後,發現還是有變數。

因為爸爸的房屋在民國80年間取得,女兒繼承後再出售仍然屬於舊制,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困擾;但是如果115年辦理生前贈與給女兒,概算取得成本以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,取得成本約420萬元,如果受贈後未來出售市價1500萬元計算,獲利高達1080萬元。

 以目前房地合一稅率15%置45%計算,房地合一稅約162萬元到486萬元不等,如果符合自用稅率,扣除400萬元免稅額,以10%計算也需要繳納約68萬元房地合一稅。 

鄭文在解釋,依照個案分析,女兒依照爸爸預立遺囑繼承該房屋後,如果哥哥主張特留分,參照1500萬元市價可能分得375萬元;而妹妹辦理爸爸房屋的生前贈與取得成本約180萬元,直覺省下了195萬元,但是未來妹妹如果取得受贈的房屋再出售該房屋時,可能最高必須繳納45%的房地合一稅約486萬元,反而倒虧111萬元。 

繼承、贈與稅負大不同 房屋取得時間是關鍵

 由於所得稅稅法的修正,遺產的分配會因為被繼承人取得不動產的時間不同,隱藏著不同的稅務成本。例如房屋適用新制還是舊制,未來出售時成本完全不同,鄭文在提醒,別一時的急就章,讓未來房地合一稅成為重大負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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