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碼容積獎勵至2倍蓋社宅?民團轟錯誤:會有一堆細高建築遮日照

發佈日期:2026/04/15  【好房網】
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期提出放寬都更容積獎勵上限之方向,內政部隨即擬具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,計畫針對捐贈社會住宅之都更案,將容積獎勵上限由1.5倍提高至2.0倍。

OURs都市改革組織、都市設計學會等民團組織舉行記者會表示,此舉是假社宅之名、行容積放水之實,將導致都市計畫法治瓦解、環境容受超載並反噬都更推動進度,亦難有效增加社宅取得。

都市設計學會理事長梁豫漳表示,容積率是管理都市發展密度的工具,屬於公共財而非取之不盡的免費資源。

調高上限將產生巨大的開發量,對公共設施造成破壞性壓力,若未配合投資公設,將大幅降低現有的生活品質。 公民幫推協會創會理事長鍾慧諭也警示,容積率考量與交通及公設的環境容受力息息相關,特別是交通容受力。

齊一性增加樓地板面積,意味著全面性的人口密度與車流量將暴增。 鍾慧諭表示,政府宣稱能透過審議把關,但在現行公式化核定制度下,審議委員會多依式核算、照單全收,因為沒有整體區域性的交通評估,單點開發的交通衝擊評估,根本無法呈現實際影響,所謂審議把關純屬自欺欺人。

 建築改革社社長楊秋煜表示,通案性容積驟增,實務上將導致許多小基地被迫長高成「細高建築」,造成鄰里日照侵害與視覺壓迫,而為滿足增加的停車需求,地下室被迫進行6至7層的超深開挖,極大增加地質軟弱區的鄰損風險。 

此外,高層建築為符合消防法規,排煙室與安全梯將大幅佔據面積,導致高公設比與居住機能劣化。

這種犧牲環境品質換取短期政績的作法,無異於飲鴆止渴。 曾任職台南、新北、臺北都市計畫與地政部門首長的OURs都市改革組織理事李得全表示,支持具有公益性與對價性的容積獎勵,如回饋社宅;但反對通案放寬這種不顧整體性與合理性的作法。 他表示,中央帶頭放寬上限,將誘發地方政府比拚加碼的「肉桶政治」風險,徹底瓦解容積管制,使台灣深陷民粹與房產泡沫。 

以台北市為例,現行1.5倍獎勵後的人口容量已高達677萬人,在不符合整體性的情況下強行疊加容積,只會造成資源浪費與發展失衡。 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孫一信表示,現行都更容獎項目浮濫,實施者基於成本考量,自然優先選滿如時程、耐震等無公益對價成本的「無料獎勵」來填滿1.5倍 。

當這類容易取得的獎勵已占滿額度,社宅捐贈必然被排擠。 他質問,社宅既然如此重要,甚至足以作為突破1.5倍容積上限的理由,為何在政策設計上竟是優先性後挪?為何不是比照國際上普遍作法,將提供社宅列為取得容積獎勵的優先且必要條件?這充分暴露社宅在此政策中的真實角色:不是公益核心,只是用來解鎖容積天花板的「說詞」。

 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補充指出:以社宅作為突破1.5倍的前鋒,重點不在於真的能拿到社宅,而是一旦此例成立,已在現行13種項目中「看得到吃不到」的各類獎勵利害關係人,必然援引要比照放寬。

 例如,社宅有公益性可突破,耐震補強的公共安全性難道不重要?社宅可以加碼,綠建築的淨零貢獻為何不行?結果就是,不斷以各種政策名目為由,讓都市計畫容積管控崩盤。

 民團表示,政府應撤回放寬1.5 倍容獎上限之錯誤政策,並邀集都市計畫、都市設計、景觀環境、住宅政策等跨領域專家研商,務實尋求都市開發結合社宅的有效解方,而非通案鬆綁。



資料來源:https://reurl.cc/YDELN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