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都會面臨遺產議題,提前規劃才能避免辛苦錢白白繳稅,一名林先生2022年死亡,擁有土地四筆、活存30萬、定存一百萬,總額為4610萬元,生前協調好由長子繼承,配偶及其他子女決議辦理拋棄繼承,不過一算發現,全部人都繼承,比辦理拋棄能省下126萬遺產稅。
財政部國稅局分享,林男2022年1月死亡,適用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,配偶尚未過世,膝下有 2 男 2 女皆已成年,其中次男不幸為重度身心障礙者。
經盤點,林男擁有土地甲、乙、丙、丁 4 筆,公告現值總額各為 2,000 萬元、900 萬元、1,200 萬元、300 萬元,有房屋一棟,死亡當時評定現值為 80 萬元,且銀行裡還有活存30萬元、定存100萬元,兒女同年3月申報遺產稅,其中配偶、次男、長女及次女皆拋棄繼承,由長男繼承。 
不過仔細試算,發現配偶、次男、長女及次女皆拋棄繼承時,應繳納310萬4千元遺產稅額;但若配偶、次子、長女及次女皆繼承時,扣除額提高為1434萬元,包括配偶扣除額493萬元、親屬扣除額兩百萬元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618萬元及喪葬費 123萬元,淨額剩1843萬元,乘以1成,遺產稅只需繳184萬3千元。 
國稅局解釋,繼承人等為使遺產由繼承人中之一人繼承,多以拋棄繼承之方式達成,但實務上可以協議「分割繼承」方式辦理,如此即可享用遺產及贈與稅法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。 
國稅局建議,像是上述案例,就可讓不動產協議由長子繼承,銀行存款大部分也由長子繼承,僅活期儲蓄存款30萬元由配偶及其他子女繼承,即可達成遺產由長子繼承之目的又可節省126萬1千元的遺產稅,不過繼承人仍須考量實際情形,再決定以何方式辦理較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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